更新时间:2025-08-20
地区:四川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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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已由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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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 招标范围: (运营一公司): (1)地铁30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工艺设备维修维保(年检及以下修程)及操作(工程车驾驶除外)、故障处理、普查、巡查、整改、应急抢险、事故抢修、洗车机水质检测和清淤、特种设备年审、起重机吊钩及工程车车钩探伤、计量仪器送检等工作。 (2)对1、5号线洗车机水质、特种设备、卡特柴油机按周期开展检测;对1、5号线起重机吊钩及工程车车钩探伤按周期开展探伤;对1、5号线起重机轨道及1号线红花堰立体库轨道开展调校工作。 (运营二公司): 地铁13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工艺设备维修维保(年检及以下修程)及操作(工程车驾驶除外)、故障处理、普查、巡查、整改、应急抢险、事故抢修、洗车机水质检测和清淤、特种设备年审、起重机吊钩及工程车车钩探伤、计量仪器送检等工作。 2.3 项目期限: 运营一公司期限50个月(其中1、5号线专项检测、调校工作期限50个月,30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工艺设备委外维保及设备操作服务期限48个月),运营二公司期限48个月。 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 业绩要求: 近 5 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总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国内轨道交通车辆段工艺设备或国内轨道交通车辆的维保维修类项目业绩,或1个国内轨道交通车辆段工艺设备(须同时包含洗车机、架车机、不落轮镟床)的建设项目业绩。 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2)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5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须配置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须配置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①配置不少于 6 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注: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获取中载明的招标文件下载起始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的注册会员;于2025年8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技术支持电话:02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注: 投标人办理"注册会员”的方法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首页”→"办事指南”→《四川省交易主体统一认证注册及登录指南》。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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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传输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或未按规定加密传输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443)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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